洛陽人才宣傳標語、形象標識、卡通形象設計方案征集活動
才聚河洛、為“才”發(fā)聲!自即日起面向社會征集洛陽人才宣傳標語(Slogan)、形象標識(Logo)及卡通形象(Cartoon.IP)設計方案,進一步塑造洛陽人才服務品牌,提升洛陽人才集聚度。
此次征集活動由洛陽市委人才辦主辦,洛陽市人社局承辦,市人力資源和公共就業(yè)服務中心和洛報集團協(xié)辦,旨在豐富人才工作宣傳形式,擴大洛陽人才品牌形象的辨識度和人才工作的影響力,吸引更多人才來洛發(fā)展。
一、征集范圍和內容
本次活動面向社會公開征集,個人、團隊、機構均可參與。01.洛陽人才宣傳標語(Slogan)02.形象標識(Logo)03.卡通形象(Cartoon.IP)
二、征集時間
征集時間:2024年4月10日截止。(作品寄送時間以電子郵箱收到日期為準)評選階段: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0日
發(fā)布時間:2024年4月底前
三、組織機構
主辦:中共洛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辦: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協(xié)辦:洛陽市人力資源和公共就業(yè)服務中心、洛報集團
四、投稿要求
01宣傳標語(Slogan):一句1. 內容:應征作品要主題突出、特色鮮明,通俗易懂、朗朗上口,圍繞洛陽社會文化和人才兩大元素,凸顯洛陽城市形象、人文精神、發(fā)展態(tài)勢,展現(xiàn)識才、愛才、敬才、用才的良好氛圍。2. 格式:應征作品應包含10字以內的宣傳標語以及300字以內的解讀。
02形象標識(Logo):一個1. 內容:應征作品要簡潔大方、特點鮮明、風格突出、色彩協(xié)調,富有美感和感染力;要求突出認知度較高的洛陽地域、文化元素或特征;以圖形為主,簡潔明快、新穎獨特、感染力強,易于識別、記憶和推廣,便于在電視、報紙、網站等媒體以及標牌、印刷品、宣傳品等載體使用。
2. 格式:應征作品電子版以JPG和PDF格式提交(JPG格式分辨率1280*720dpi以上,文件不小于2MB,需注明作品圖樣的標準比例版式、標準色和標準字),簡要創(chuàng)意設計說明,應包括中心意思說明、設計理念、各組成元素說明,以及設計整體文化內涵與象征意義,不超過500字。
03
卡通形象(Cartoon.IP):
單個或多個形象組合(含名稱)
1. 內容:應征作品應緊扣洛陽人才主題,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和沖擊力,簡潔明了、寓意貼切、創(chuàng)意新穎,具有思想性和藝術性的高度統(tǒng)一,能夠彰顯青春元素,兼具洛陽地域文化特色。2. 格式:應征作品需提供單個或族群作品的三視圖(包括但不限于正面、側面、背面),每組作品包含不少于2種表情的動態(tài)造型,可含立體效果圖,作品尺寸3200PX*1800PX(橫版)。電子版以JPG和PDF格式提交(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,大小不超過5M,注明比例),簡要創(chuàng)意設計說明、設計理念、各組成元素說明,不超過500字。
作品入圍后需提交工程源文件(PSD、AI、OBJ、3D工程文件等),相關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。注意元素盡可能獨立分層,以便后期編輯使用。
五、投稿方式
1. 每位應征者每項征集內容最多投稿3個作品,投稿作品電子版應在截稿時間內以壓縮包形式發(fā)送至郵箱(Lyyxrc@126.com),申報咨詢電話:0379-69933898,技術咨詢電話:0379-65233520。
2. 郵件標題:洛陽人才+征集類型(宣傳標語/形象標識/卡通形象)+作者姓名(或機構名稱)+聯(lián)系電話,同時附帶《洛陽人才品牌形象征集活動參賽作品報名表》《洛陽人才品牌形象應征作品創(chuàng)作者著作權確認書》掃描件。
▲掃描或長按識別上方二維碼下載創(chuàng)作者著作權確認書
六、評選辦法
截稿日期后(4月10日后),根據作品收集情況,主承辦方將邀請各界人才代表成立評審組,分別選出10個入圍作品進行最終評選。參與最終評選作品將于“洛陽日報”微信公眾號上發(fā)起大眾投票,根據大眾投票結果確定優(yōu)勝獎,評選結果將通過“洛陽人才工作網”“洛陽人才網”、“洛陽人才”微信公眾號以及相關省市媒體向社會公布。七、獎項設置
01宣傳標語(Slogan)優(yōu)勝獎1名,獎金3000元/名(稅前,人民幣);入圍獎9名,獎金500元/名(稅前,人民幣)。
02形象標識(Logo)
優(yōu)勝獎1名,獎金4000元/名(稅前,人民幣);
入圍獎9名,獎金800元/名(稅前,人民幣)。
03
卡通形象(Cartoon.IP)
優(yōu)勝獎1名,獎金5000元/名(稅前,人民幣);入圍獎9名,獎金800元/名(稅前,人民幣)。
八、注意事項
(一)應征作品須為原創(chuàng)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、在任何領域公開發(fā)表,未侵犯他人著作權。如涉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,由設計者本人負責。(二)參賽作品中不可出現(xiàn)以下情形:
1.任何其他品牌Logo及元素;標識與卡通形象,需原創(chuàng)不得抄襲借鑒,作品中的字體字型需要有商用版權。
2.政治敏感及帶有煽動性的畫面,國旗、國徽、旗幟、標識等元素;
3.有誤導歧義以及涉及敏感問題的;
4.其他會引起公眾觀感不適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畫面、元素或文字。
(三)本次征集活動中的獲獎作品,視為主辦單位委托創(chuàng)作作品,主辦方擁有對獲獎作品的所有權、使用權、著作權及發(fā)布權等除署名權之外的一切知識產權(包括但不限于對作品的一切平面、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),可免費用于公益廣告、新聞發(fā)布、制作紀念品、展覽展示等宣傳用途。主辦方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、開發(fā)、修改、授權、許可或保護以及進行著作權登記等活動。
(四)應征者在確認獎項后,須向主辦方提供作品矢量源文件和建模源文件(PSD、AI、OBJ、3D工程文件等)及相關資料,并按照主辦方要求,參與作品進一步的必要完善及相關衍生品的設計工作,期間不再另附報酬。如無法提供,取消獲獎資格。應征者須同意并確認主辦單位在使用應征作品時可無需標明創(chuàng)作者的姓名或名稱。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辦單位原因造成的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,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(五)若出現(xiàn)創(chuàng)意相同或類似的應征作品,按征集活動專用電子郵箱接收作品郵件時間先后原則,首個申報作品擁有參評權。
(六)若投稿作品數量不足或經評審未有適宜的優(yōu)秀作品,主辦方有權終止本次征集活動并適時啟動二次征集。
(七)應征作品一經提交申報,即視為應征者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約定。
(八)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。
來源:洛陽人才
